年满17岁的旅客可以携带酒精和含酒精饮料进入德国。您还可以免税携带纪念品等物品,但前提是这些物品是供个人使用或作为礼物赠送他人的。携带物品不得超过一定的数量和价值,并且旅客还必须遵守其他规定。以下是从欧盟以外国家带入的酒精饮品、烟草制品和其他物品的一些免税限额概览:
- 一升烈酒(酒精含量超过22%)或未变性乙醇(酒精含量达到80%或以上),或两升酒精含量不超过22%的酒精及/或含酒精饮料,或者前述产品等量酒精含量的组合。
- 此外,还可以携带四升非起泡葡萄酒或16升啤酒,或者这些等量总酒精含量的组合。
药品 | 烟草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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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个人所需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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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
进口产品的禁令或限制可能优先于上述规则。
超出免税限额的处理:
如果您想进口一件珠宝或一条裙子(这些属于所谓的不可分割商品),且其购买价值超出免税限额,则需要对其全额价值征税。
商业用途的进口:
如果海关官员根据商品的性质或进口数量得出商品是用于商业目的的结论,通常会对其征税。
欧盟税务规则的三大例外:
- 加那利群岛
- 法国海外省
- 英国海峡群岛(泽西岛和根西岛)
从这些领土进口到德国的商品适用于特殊规则,这些地区属于欧盟关税同盟,但免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泽西岛和根西岛与欧盟有单独协议,且其地位未受英国脱欧影响。)这也适用于在欧盟境内的免税商店或欧盟境内航班上购买的免税商品。因此,您只能在与从欧盟以外购买商品相同的进口限额范围内免税携带这些地区的商品。
设备所有权提示:
如果您在旅行中携带昂贵的设备,可以在登机前采取措施,以避免回到德国时需缴纳关税。您可以前往机场的海关办公室,申请一份免费文件,确认该设备不是在其他国家购买的,因此免于关税。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德国海关服务(外部链接)的官方网站。
关于德国的信息:
德国联邦外交部网站(外部链接)包含有关入境、居留德国以及其他对来访者有用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