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用品的携带
出示医疗证明之后,可以免费运输医疗救助用品。
出示医疗证明(医生证明)之后,可以免费运输医疗救助用品(呼吸机、吸入器、助行器等)。同时根据医嘱(处方),可以免费携带药品。免费的医疗救助用品仅允许包含医疗救助用品或医生开具的药品,否则将以普通行李规定为准。
每位乘客限带一件医疗救助用品。
交付托运的行李,重量不得超过 23 kg。
医疗救助用品将不计入免费行李。
出于安全原因,所有医疗救助设备均需要在相应航空公司处登记。
务必(强制)采用书面形式(利用邮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登记医疗救助用品,持有相关重残证明的乘客例外。
在上述条件下,可以免费运输如下医疗特殊行李:
• 呼吸机、哮喘仪、吸入器
• 持续正压呼吸机 (CPAP)
• 导管
• 包扎材料
• 助行器(拐杖、助行车)
• 轮椅以及配件(根据当前现行规定)
• 卫生产品(尿不湿)、造口用具
• 坐浴和坐便器、轮椅坡道
• 义肢
• 医生的急救箱
• 透析机、除颤仪、淋巴瘤治疗仪、电流刺激理疗仪
• 吸引器、冲洗器
• 药品和注射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