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检查

法兰克福机场海关检查

海关检查须知

如果您从申根国家出发入境德国,则原则上免除海关检查。

申根国家范围:德国、比利时、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奥地利、波兰、葡萄牙、瑞典、瑞士、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捷克共和国、匈牙利。

没有需要报关的物品的旅客请走绿色通道如果您从欧盟成员国入境德国,或者您携带的物品不超过允许的免税数量,请您使用海关检查站用绿色标记的出口通道。

携带需要报关的物品的旅客请走红色通道如果您携带的物品超过了允许的免税数量或者是用于贸易或商业用途(和物品的价值无关),原则上您需要在海关申报这些物品。这一规定也适用于被禁止的以及受限制的物品,例如麻醉品、武器、弹药和物种保护范围内的动植物。受物种保护的动植物的一部分或者用其制作的产品也在申报范围内。

  • 请访问德国海关官网(英、德语版本)查询更多相关信息
  • 您也可以在德国外交部官网了解相关目的地国家的入境规定、医疗信息以及有关刑事法和海关法的特殊规定等信息。

  

现金检查与申报义务

为避免通过不正当交易或犯罪行为所得金钱的直接流入,欧盟在成员国边境以及欧盟对外边境设有现金检查处。

  

在欧盟内部旅行时的现金检查

  • 在欧盟内部旅行时,若您随身携带的现金及同等支付手段的总值达到或超过1万欧元,您有义务告知海关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即可。
  • 必须告知的支付手段有:现钞(硬币及纸币)、有价证券(股票、债券、支票或旅行支票、付款凭单、汇票、本票、到期债券息票)、宝石、贵金属。
  • 请点击此处查询更多在欧盟内部旅行时现金及同等支付手段告知义务的相关信息。

在非欧盟成员国(第三国)出入境时的现金检查

  • 从欧盟成员国出发入境至第三国,或从第三家出发入境欧盟国家时,若您随身携带的现金总值达到或超过1万欧元,您必须向海关申报。申报必须在主管的海关办事处以书面形式完成。
  • 从第三国出发入境欧盟国家时,您必须在有标记的红色申报通道处,向第一个海关办事处提交书面申报单。出境时,请按照指示牌所提示的路线信息前往主管的海关办事处,或者您也可以询问在哪个海关柜台可以递交书面申报单。申报单必须在通过安检之前递交。
  • 必须申报的现金支付手段有:现钞(硬币与纸币)、存折、支票、旅行支票、付款凭单、汇票、本票、股票、债券、到期债券息票。
  • 请注意,与在欧盟内部旅行时不同,贵金属及宝石在这种情况下不属于现金支付手段,但必须作为贵重物品进行申报。
  • 不履行申报义务的后果:处以至少15%的罚款。

  

入境欧盟免税额度

您可以携带一定数量的物品入境欧盟而无需缴纳进口税。但是这些物品,仅限个人使用,不能作商业用途,如自用品或小礼物等。并且这些物品不得超过限定的数量和价值。如果海关基于入境物品的性质和数量认为该物品存在于商业贸易的可能,则不能免税。

以下是允许携带入境的部分商品及其数量的相关信息

年满17岁的入境旅客可携带的酒和酒精饮料

  • 1 升烈酒(酒精含量高于 22%(容积百分比)或者酒精含量为80% 或以上(容积百分比)的未变性乙醇)
  • 或者2升酒和酒精饮料(酒精含量最高为22%(容积百分比))
  • 或者以上物品按比例分配的总和以及4升不起泡葡萄酒和16升啤酒

烟草

  • 200支香烟
  • 或 100 支小雪茄
  • 或 50 支雪茄
  • 或 250 克烟丝
  • 或者以上物品按比例分配的总和

药品   符合旅客个人需求的数量。

  

其他物品

  • 物品总值不得超过 430欧元
  • 15岁以下的旅客可携带物品的总值不得超过 175欧元

温馨提示

  • 以上规定通常只在不禁止或限制货物跨境流动的前提下才适用
  • 如果物品价值超过海关限额:如果您希望携带首饰或衣服等“不可分割商品”入关,当其价值超出规定的限额时,则需申报并缴纳进口关税,此时将以该物品的总价值计税。
  • 如果您在旅途中需要携带一台高档私人设备,您可以在起飞前就办理相关手续以避免入境时可能出现的麻烦。海关可为您免费出具一份出境证明,作为在回程时证明该设备不是在国外购买的凭证,由此可以免除关税。

  

  

假冒盗版产品

随着品牌产品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假货和盗版的数量不断增长。这些产品非法利用品牌名称和商标蒙蔽消费者认识其来源及质量。大多数侵权货物来自非欧盟国家。 这些假冒伪劣产品吧被禁止在经济周期内流动循环。监测这种非法跨境商品流动是海关总署的责任。

  • 入境德国时,如果您把假冒或盗版产品装在您的个人行李箱内并且仅限自用,依照知识产权法的规定,海关当局将不干预。
  • 但是如果这些假冒或盗版产品是出于个人或其他商业用途被带入德国境内的,则免进口关税(数量及价值限额)规定将不再适用于这种情况,海关当局将依照知识产权法进行干预。
  • 由德国邮政股份公司或通过货运与快递业务运输的假冒或盗版产品须接受海关检查。
  • 海关介入的前提条件是乘客涉嫌侵权行为,侵权仅涉及商业交易,货品包装或发货方信息可以作为判定是否涉及商业交易的依据。如果一件产品用于自己或他人的交易目的,则牵涉商业交易。
  • 请注意,即便您出于私人使用目的购买了一件假冒或盗版产品,但如果发货方以经营为目的出售此产品,则仍可能属于商页交易的范畴。  

  

物种保护

为了保护濒临灭绝的动植物,《华盛顿物种保护公约》 对禁止携带的濒危动植物进行了严格规定。一般情况下濒危物种完全禁止进出口,只有在某些前提下才有特例。如有违反,将施以严惩。

请访问物种保护网站:  www.artenschutz-online.de  了解更多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