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运物品

禁运物品

为保证飞行安全并排除任何会对乘客、机组和飞机的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物品,您的行李需要接受扫描检查。如果您的行李被检查出含有危险物品,机场安检人员会将行李取出,并以单件行李50欧元的价格为您保管最长四周时间。之后您会收到一封信件说明您被要求打开行李并取出危险物品。

您的行李(包括托运行李和随身行李)中不得有下列物品:

  • 可能危及飞机、机上人员或者财产安全的物品,比如在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关于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关于危险物品运输规则》以及我们的规定中列明的物品,特别是以下禁运物品:爆炸品、压缩气体、腐蚀性物质、氧化物、放射性或者磁化物、易燃、有毒、有威胁性或刺激性物质等。
  • 被出境、入境或所经过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者命令禁止运输的物品;
  • 我们认为基于以下原因不适合运输的物品:由于物品的危险性、不安全性,或由于其重量、尺寸、形状或者性质,或考虑到包括但不限于飞机机型的因素而易碎或易腐物品。
  • 枪支、弹药不得作为行李运输,但是用于狩猎和体育运动的除外。用于狩猎和体育运动的枪支和弹药,可以作为托运行李运输。枪支必须卸下子弹、扣上保险并按我们的规定妥善包装。弹药的运输应当按本条件1指定的ICAO和IATA的规定及出境、入境或所经过国家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者命令办理。
  • 建议不要在您的托运行李中放置现金、珠宝、贵重金属、电脑、个人电子设备、可转让票据、有价证券和其它贵重物品、个人需定时服用的处方药、商业文件、护照和其它身份证件或者样品。如果您的行李中含上述贵重物品,我们对此类物品的所有遗失、损坏或政府对任何此类物品的没收不承担责任。

更多详情请查看下列《托运行李和随身行李禁运物品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