膏体物品

膏体物品

膏体物品的容器容积或容量不得超过 100 ml 或 100 g 允许装入手提行李运输。

膏体物品的容器容积或容量不得超过 100 ml 或 100 g,且应置于可重复密封的透明自封袋内装入手提行李运输。这种袋子最多只允许装入 1 升的物品。若超出这一限制,请将其封入托运行李。

限量规定不适用于您在核验登机牌之后,例如在免税店购买的产品,只要按照欧盟现行指令实行包装即可。
(参见免税物品、牙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