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头食品

罐头食品

罐头食品如果包含液体或涂抹食品,容器容积或容量不得超过 100 ml 或 100 g,可装入手提行李运输。

罐头食品如果包含液体或涂抹食品,容器容积或容量不得超过 100 ml 或 100 g,且应置于可重复密封的透明自封袋内装入手提行李运输。这种袋子最多只允许装入 1 升的物品。若超出这一限制,请将其封入托运行李。
限量规定不适用于您在核验登机牌之后,例如在免税店购买的产品,只要按照欧盟现行指令实行包装。
(参见免税物品、罐装食品、易拉罐饮料、涂抹食品、利乐包包装食品(Tetra Pak))